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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范围经营向哪个部门举报_超范围经营|天天视点

2023-03-10 11:51:14 互联网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1、《民法通则》规定第三十三条 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,依法经核准登记,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。

2、第四十二条 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。

3、第四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除法人承担责任外,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、罚款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(一)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; 此外,《公司法》、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合伙企业法》、《个人独资企业法》、《个体工商户条例》、《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对超范围经营行为都规定了具体的行政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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